教师与科研人员
工作地点:成都市
发布日期:2009-01-08 截止日期:2008-10-19
薪金:
性别:无要求
户籍:-
工作经验:-
学历:-或以上
专业:-
职称:-
其他要求
根据工作需要,我校拟面向省内外招聘学生工作人员(辅导员)8名:
一、招聘条件
1、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,获得硕士学位(或应届毕业研究生),年龄不超过28岁。
2、中共党员,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,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,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。
3、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,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验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、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。
4、热爱学生,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,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品行端正,诚实守信,在读期间表现好。
5、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,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文化素养,符合新时期高校学生工作人员基本素质要求。
6、学习成绩优良,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或国家英语六级。
7、能熟练使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和网络应用。8、身体健康,有良好的心理素质,能适应学生工作。
二、招聘时间及程序
1、报名截止时间:2008年1月15日。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应包括学生身高体重等在内的基本信息、成绩单(加盖教务处公章)、各种证明材料,希望附照片。我校毕业生由各学院(研究生院)党总支推荐。
2、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全面审查,确定面试人选。
3、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确定的面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评,择优确定人选,经学校审批同意后,公示拟聘用名单。
三、管理
1、新聘工作人员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,实行聘用制、人事代理。接收的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,见习期为一年。
2、新聘工作人员见习期间,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学校将终止聘用协议:(1)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,见习期考核不合格;(2)提供虚假应聘材料,隐瞒个人学习、工作、身体状况等真实情况,隐瞒既往病史或身体状况不适应学生工作;
3、新聘工作人员在见习期考核合格后,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考核。
联系方式
E-mail:zengyouwei@swpu.edu.cn
其他联系方式: